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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山区民防局“服务型机关”创建活动承诺措施


发布时间:2007-04-13 11:25


 

  为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“服务型机关”创建活动,加强机关自身建设,建设法治、效能、责任、服务型机关,房山区民防局向社会承诺:
  一、加强作风建设,增强服务意识意识,实行民防干部联系重点乡镇责任制,主动为基层服务,努力为群众多做好事、多办实事。

二、坚持依法行政,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、公务员法、《人民防空法》、《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》等法律法规。

三、深化政务公开,建立公开制度,健全公开程序,保证决策类事项公开和网上公开。

四、规范执法行为,明确执法程序,落实执法责任,严格执法纪律,杜绝执法不公、执法不严、违规执法等问题。

五、巩固深化全程办事代理制,进一步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,能立即办理的立即办理,不能立即办理的保证在规定时限内办结。

六、实行首接负责制、一次性告知等制度,对于涉及多部门办理的事项,首接部门要负起牵头责任,协调相关部门,集中办理、联合办理,提高办事效率。

七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和行政问责制,加大行政投诉查处力度,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,贻误工作,影响效率,给民防局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,进行责任追究。

八、着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,畅通信访、投诉电话、领导信箱、政风行风热线等群众诉求渠道,健全领导体制、工作机制和工作措施,保证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,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得到尽快落实。
  
咨询、投诉电话: 69365967  69381640

咨询、投诉邮箱E-mailrenfang@bjfsh.gov.cn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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